驚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為「本公司」)使用「FreakOut原生廣告」與「FreakOut影音廣告」廣告系統來投放以使用者為基礎的預計會與使用者有高度相關性的廣告。本公司確認「個資」的重要性,並在遵守「個資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章和方針之餘也採取以下措施以確保「個資」和「資料數據」受到保護。
第一條:個資保護之基本政策
1. 個資定義
個資是指個人的相關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和其他描述等可以用來識別某特定個人的資訊。這包括本身可識別特定個人的資料以及可與其他資料結合以便容易識別某特定個人的資料(個資保護法第二條第一段)。
2. 個資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使用個資的範圍僅限於有必要完成以下目的。基於非以下所列的目的而欲使用個資之前須先取得同意:
(1) 讓使用者妥善使用本公司服務(廣告相關服務、媒體管理、其他相關業務)
(2) 創建和本公司服務有關的統計數據
(3) 回應使用者的查詢
(4) 規劃與本公司未來服務有關的新服務
(5) 提供有關本公司服務的資訊
(6) 其他分別載列在本公司各種服務中的用途
3. 使用個資之限制
除非事先取得個人同意,本公司不得將個資用於非上述使用目之用途。即使個資因合併或其他理由而取得,此個資仍不得用於交接時設定的使用目的範圍外,除非事先取得個人同意。但此規定並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 當法律、法規有所規定時
(2) 當為了保護人類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而有必要卻難以取得個人同意時
(3) 當為了改善大眾健康或促進兒童健全發育而特別有需要且在取得個人同意上有困難時
(4) 當為了配合國家機構、地方政府或受委託方依法行使職權而有必要,且如果須取得個人同意可能會阻礙上述職權的行使時
4. 適當獲取個人信息
本公司應透過適當方式取得個資,不得透過欺騙或不當手段來取得個資。本公司也必須謹慎,不能漫無目的地收集15歲以下兒童的資訊而未取得其監護人同意。
5. 在取得個資時通知使用個資的目的
本公司應透過適當方式取得個資,不得透過欺騙或不當手段來取得個資。本公司也必須謹慎,不能漫無目的地收集15歲以下兒童的資訊而未取得其監護人同意。
公司應在獲取任何個人信息之前公佈使用目的.但是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 如通知使用者或公布使用目的會有危及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或其他權利及利益的風險
(2) 如通知使用者或公布使用目的會有損及本公司權利或合法利益的風險
(3) 如必要時配合國家機關、地方政府或受委託方依法行使職權且倘若通知使用者或公布使用目的可能會阻礙所述職權的行使
(4) 如基於取得的情況其使用目的十分明確
6. 變更使用個資的目的
如本公司變更使用個資的目的,此等變更不能超過與原先使用目的有相當大關聯的合理範圍。本公司應告知使用者上述使用目的的變更,並應公布此類變更。
7. 個資的安全管理與員工監督
公司應制定保護個訊息的法規,以安全管理個人訊息防止洩漏,遺失,或遭受到損壞並且需對員工進行必要的監督
8. 監督承包商
倘若本公司將全部或部分的個資處理業務發包,本公司應與承包商簽訂合約,包括保密條款,或是應取得就本公司所制定的條款與細則方面的協議,並應提供適當及必要的監督以確保承包商對個資採取適當的管理措施。
9. 提供給第三方時的限制
除非事前取得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不應提供個資給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況例外:
(1) 當法律與法規規定時
(2) 當為保護人類生命、身體或財產而有必要,並且在取得該個人同意方面有困難時
(3) 當為了改善公眾健康或促進兒童健全發育而特別有必要且取得該個人同意有困難時
(4) 當為了配合國家機構、地方政府或受委託方依法行使職權而有必要,且如果須取得個人同意可能會阻礙上述職務的行使時
(5) 當以下事項已先宣布或公布時:
(a) 使用目的,包括會披露給第三方
(b) 提供給第三方的數據
(c) 提供給第三方的途徑或方式
(d) 於使用者提出要求時暫停提供個資給第三方
但是以下情況發生時,上述條件並不適用於第三方:
(a) 當本公司在完成使用目的的範圍內,外包全部或部分的個資處理業務
(b) 當個資的提供是基於在合併或其他原因之下的業務連貫性
(c) 當個資是用於特定當事方的公司方面的用途,以及,就使用於該公司的個資而言,此類將使用的事實、合作用戶的範圍、用於合作用戶的目的、以及所述個資的管理,使用者都會事先得到通知或是有機會方便得知所負責的當事方姓名和企業名稱。
(d) 當個資是用於特定當事方的公司時,倘若使用目的有所變動,或是該負責管理者的姓名和公司名稱有變更時,使用者應事前得到通知,或是有機會方便知道該變動的詳情。
10. 有關個資的事項之公布
本公司應使使用者了解以下有關個資的事項,並應立刻回應使用者的要求,告知使用個資的目的(除依據個資保護法並無義務存在以外,當決定不回應時,應立刻將此情況告知使用者)
11. 披露個資
本公司如經使用者要求披露其個資時應立刻照辦。但倘若上述披露屬於以下事項,則所述個資的全部或部分不可披露,且如決定不披露時,本公司應立刻告知使用者此結果:
(1) 當披露可能危及使用者或第三方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或其他權益時
(2) 當披露可能嚴重阻礙本公司適當執行業務時
(3) 可能導致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情況原則上,不得公開個人信息以外的信息,例如訪問日誌
12. 個人訊息的更正
倘若使用者因個資錯誤而要求本公司對個資內容進行更正、新增或刪除(以下稱為「更正事項等」),除非其他法律或法規另有具體規定其他特定程序,否則本公司便應立刻就該個資在必要範圍內進行審查以達成使用的目的,並以所述審查結果為基礎,進行個資的「更正事項等」並通知使用者。
13. 暫停使用個資
當使用者因個資已被用於先前所公布的使用目的以外範圍,或是因個資是以不當或欺騙方式取得而要求本公司暫停使用或刪除其個資(以下稱為「暫停使用」)時,本公司應立刻對使用者所提的情況進行審查,並以審查結果為基礎暫停使用該個資並通知該使用者。但倘若該個資之暫停使用等會造成過多成本或執行有困難時,本公司應採取替代方式來保護使用者的權益。
14. 原因說明
本公司應於通知使用者任何以下決定(不論使用者做何要求)時,盡力解釋其理由。
(1) 未發出使用目的通知
(2) 個資的全部或部分並未被披露
(3) 未暫停使用個資
(4) 未暫停提供個資給第三方
第二條. 資訊數據的使用
1. 資訊數據的定義
資訊數據意指例如性別、個人嗜好等相關資料、cookies和IP位址資料等,並且是無法識別個人的有關網路使用的記錄資料。
2. 收集資訊數據
本公司應核發一個由獨立字串組成的隨機ID給使用者所使用的每一個瀏覽器(以下稱為「獨立ID」),此ID應由該瀏覽器以cookie形式存放。 此外,就不使用cookies智慧型手機的app而言,由智慧型手機OS提供用來識別使用者的智慧型手機ad識別碼(IDFA或Google Advertising ID)應作為獨立的ID。以下資訊數據應使用cookie、IDFA或Google Advertising ID來取得:
(1) 用戶代理
(2) IP 地址
(3) 裝置資訊(Nexus 7、sc-03g 等)
(4) 網站網址
(5) 存取日期
(6) 位址瀏覽行為資訊,及針對每一廣告客戶所個別定義的轉換資訊
(7) 廣告識別碼
由本公司取得的資訊數據並不能被視為個資,因其無法識別特定的個人,這點即使是與其他資訊結合也難以辨識。
除上述規定外, 本公司還可從合作企業 (第三方) 獲取數據, 如本公司發佈的唯一ID上的資訊. 此數據不包括可用於標識個人的數據, 因為唯一ID是相對於瀏覽器隨機發佈的。
3. 使用資訊數據的目的
本公司所取得的資訊數據是用來傳送線上廣告,測量廣告傳送的效益,特別是針對以下的應用。
(1) 使用者分類:以使用者的過去行為為基礎,同廣告客戶、廣告代理和其他使用本公司服務的媒體所下的定義,以及以此等分類為基礎的有針對性的廣告的傳送
(2) 廣告效益測量、市場分析,以及市場研究報告的建立
(3) 確保透過與本公司的業務合作而能順利使用本公司服務
(4) 建立和使用本公司服務有關的統計數據
(5) 用於計劃和本公司未來服務有關的新服務
4. 變更使用資訊數據的目的
如果公司對資訊資料的使用目的進行更改, 則上述更改不得超過變更前合理接受的使用目的範圍, 且對使用目的的變更應當公佈
5. 確保資訊數據管理及員工監督
本公司應對員工進行必要及適當的監督,以保護個人資料,避免被洩漏、遺失或遭到其他方式的破壞,以確保其他使用者資料的安全管理。
6. 對承包商的監督
本公司如將所有或部分的資訊數據處理業務發包出去,便須與承包商簽訂合約,合約中包含守密條款,並應提供適當及必要的監督,以確保承包商對資訊數據做適當的管理。
7. 提供給第三方
在以下情況下,本公司應提供資訊數據給第三方。
(1) 當法律, 法規規定時
(2) 當為保護人類生命、身體或財產而有必要,且取得該個人的同意有困難度時
(3) 當為改善大眾健康或促進兒童健全發育而特別有需要,且取得該個人的同意有困難時
(4) 當為了配合國家機關、地方政府或受委託的單位依法行使其職權而有必要,且如要取得該個人的同意便可能會阻礙行使上述職權時
(5) 當企業與本公司合作而需要資訊數據時
(6) 在合併或其他原因下為了業務的連貫性時
8. 隱私政策變更
本公司可隨時變更此隱私政策內容,且屆時修改的內容應適用。
9. 選擇退出
確認選擇退出會停止您的瀏覽器,或是智慧型手機app累積瀏覽訊息,並將暫停對此類資料的使用(包括提供給第三方)。
選擇退出功能必須針對每一瀏覽器做設定,並於選擇退出後,使用者在該位址造訪的資料將不再被收集;但是,倘若刪除cookie或變更終端裝置使此設定無效,則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重新開始累積、使用和提供資料給第三方。
請參閱以下連結以啟用退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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